我們常常被垃圾短信所包圍,有些涉及廣告推銷,有些涉及詐騙。無處不在的手機廣告,讓大家深惡痛絕。
吳某某是一名技術人員,收入不高不低。發現利用技術手段推送廣告不需要太大成本,又能夠賺取不菲的利潤。因此,自2013年12月起,他在本市松江區賣新公路XXX號其經營的培蒙某某內,利用筆記本電腦、“圈地短信”發射器、手機等設備,占用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上海有限公司GSM900網絡的工作頻率,將事先編寫的廣告信息發送至附近使用中國移動通信信號的客戶手機內。2014年4月22日至5月4日案發,共計發送廣告信息3942條,造成周邊用戶發生脫網3942人次。累計影響用戶通信時長1300分鐘以上,嚴重影響周邊移動用戶的正常通信。
吳某某故意破壞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構成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上海刑事律師提示:如占用移動頻率、建立偽基站等方式向周邊公眾發送短信,貪圖成本較為低廉,不料想行為本身卻觸碰了法律的高壓線,行為人往往自覺社會危害性較小,但從行為性質上看,本行為已經破壞了社會管理秩序,而被列入了刑法的懲處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