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春秋季天氣晴好時,不少市民都會選擇放風箏作為周末的休閑活動。但很多人都不清楚,看上去小小的風箏和細細的風箏線,卻暗藏“殺機”。緊繃風箏線遇到具有相對速度的物體時,鋒利勝過匕首,刀刀致命!
今年4月12日下午3點左右,31歲的陶先生和朋友一行8人,騎著摩托車經過成都市龍泉驛區華龍路輔道。
陶先生騎在最前面。“唰!”他聽到耳旁一陣呼嘯,突然感覺“自己脖子被‘砍’了一刀。”他下意識用手往脖子處一擋,手跟著被割破。失去平衡之后,陶先生直接被甩到馬路中間,用手捂住脖子,手上、脖子上、衣服上全是血。
“怎么回事?”朋友看到他脖子處有根風箏線。風箏線所引遠處,是龍華路斜對面的綠化帶(濕地公園)。
隨后陶先生被送往醫院,因為傷勢嚴重,被推入重癥監護室進行搶救。
醫生診斷,風箏線勒進了他頸部,傷口長達10多厘米,頸部肌肉組織和喉管都被嚴重割傷,所幸頸部動脈未受影響,但暫時不能說話。
民警通過走訪調查,找到了這個風箏的主人高先生。高先生回憶,事發當天,他和愛人帶著孩子到濕地公園放風箏。“我根本不曉得是我的線弄到的,我們還跑過去看。”他說,當時廣場上放風箏的人很多,自己的風箏突然落下,他和愛人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我以為風箏線絆住人了,花幾百塊錢能醫好,沒想到這么嚴重。”高先生前后墊付了1萬多元醫療費,并抽空在醫院里照顧陶先生。
陶先生將放風箏的高先生告上法庭。
10月30日,成都龍泉驛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放風箏的高先生由于對風向把握不準,對風箏控制不及時,導致風箏線偏離正常放飛范圍而將摩托車駕駛員脖子掛傷,存在明顯過失,承擔70%責任,賠償原告4896.43元。而陶先生超速行駛,因此法院認為陶先生應對其受傷自行承擔30%責任。陶先生表示將繼續上訴。
滬律網上海律師提醒大家,進行休閑活動一定要遵守相關規定,注意安全。否則,很容易導致意外,引起不必要的民事糾紛,有時甚至會造成過失致人重傷觸犯刑法。比如放風箏時,要選擇空曠的場地,避開建筑物和樹木,設置高壓線的地方和公路、鐵路兩側絕對不能放風箏。根據我國《電力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高壓線附近300米內,都屬于禁放飛風箏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