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市民有過這樣的買房經歷:在樓盤售房部,銷售人員把樓盤配套設施吹得天花亂墜,宣傳單上承諾了配套幼兒園、社區服務中心,但等到交房時才發現,這些配套要么沒有,要么就大幅縮水,因為缺乏證據,消費者較真維權起來不容易。
昨天,記者從2015年全市房地產開發管理工作會上了解到,為了進一步規范全市的房地產行業,在配套設施方面,開發商不能“選擇性”承諾,比如建學校,只承諾要建設不得行,還要承諾交付使用時間。
消失的配套設施承諾書
家住九龍坡的何女士最近在巴國城附近買了一套住房,小區一期已經建成,二期在建。
她告訴記者,在買房時她在售房部外看到過類似的配套設施建設承諾書。“但是承諾書沒幾天就消失不見了。”何女士告訴我們,該樓盤承諾配建一所幼兒園,雖然目前幼兒園已經動工,但消失的配套設施承諾書多少讓她有點擔心開發商將來是否會履行承諾。
昨天,我們從2015年全市房地產開發管理工作會了解到,類似何女士的案例并不少。依據最新的《重慶(樓盤)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從去年3月起,我市所有房地產開發項目必須強制執行配套設施建設承諾制度。這就意味著,一旦開發商違規,一方面將面臨限期整改和罰款,同時,購房人也可將承諾書作為重要的起訴證據。
不過,重慶市建設綜合開發管理辦公室介紹,經過一年的施行,該制度已初步發揮了作用,但在執行過程中,仍存在一定問題,也導致了暫時還沒有將配套設施承諾書發揮最大作用。
今年嚴查配套設施承諾書
“有的開發商將承諾書打在A4紙甚至更小的紙上,張貼在不顯眼的位置或者夾雜在樓書資料中,中途也有不少撤除了承諾書。”市開發辦表示,配套設施承諾制度的推行的確存在一定的難度,有的開發商,雖然設置了配套設施承諾書,但是并沒有按照規劃方案表述清楚,有的并沒將所有的配套建設內容列明,對于要分期開發建設的項目,也模棱兩可。因為配套設施承諾書不規范,最終配建也與宣傳單上承諾有出入,有市民又缺乏對承諾書的了解,這就直接造成了一些糾紛。
相比于房地產項目的宣傳單,配套設施建設承諾書無疑更加規范和權威,一旦產生糾紛將成為消費者維權的重要證據。
市開發辦表示,為了進一步規范我市的房地產行業,打消諸如何女士等消費者的顧忌,增強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今年他們將嚴查房地產項目的配套設施建設承諾書,房地產項目動工,配套設施建設承諾書必須先行。
購房時發現類似不合格承諾書可投訴舉報
開發商如何公示配套設施建設承諾書,怎樣的承諾書才算合格?昨天,我們從市開發辦相關通知上了解到,承諾書內容表述模糊、不明確等,都是不合格的承諾書。比如:
在承諾室外運動、鍛煉場地建設時,內容不逐一列明屬不合格;
對配建內容、建設期限、產權界定、移交使用等事項選擇性承諾,也是不合格;
開發企業在承諾配套建設物管用房、社區用房、警務用房時,不得只承諾交付使用時間,而不承諾建筑面積;
在承諾配套建設停車位時,不得只承諾交付使用時間,而不承諾建設個數;
在承諾配套建設小學校或者幼兒園時,不得只承諾要建設,而不承諾交付使用時間;更不得對經批準的規劃方案確定要建設的配套設施中的部分配套設施不予承諾建設。
同時,開發商必須自項目預售當日起,在銷售現場顯著位置公示承諾書,并加蓋公章,中途不得撤除。消費者在購房時發現類似不合格的承諾書,可以向相關執法部門進行投訴和舉報。
小區配套設施包括哪些?
配套基礎設施包括供水、供電、供氣、排水、道路、環衛、通信、綠化、消防、無障礙、公共照明以及公共停車場(庫)等設施。
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包括托兒所、幼兒園和中小學等配套教育設施,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醫療衛生設施,以及文化體育活動中心(站)、社區警務室、社區辦公用房、物業管理用房等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