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小業主如何維權?我們的說話權在哪里?這是時下不少住宅小區業主們最迷惑的問題。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成立業主委員會,再由業主委員會代表廣大產權人和使用人行使權力是業主們維權最直接途徑。但是,目前肇慶市各住宅小區中,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占比例不大,部分小區的物業管理還有待進一步規范,《物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落到實處有一定距離。業主委員會到底離業主有多遠?
據了解,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但是,只有一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業主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上的投票權,根據業主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住宅套數等因素確定。業主大會會議可以采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業主大會作出決定,必須經與會業主所持投票權1/2以上通過。業主大會作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選聘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和續籌方案的決定,必須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通過。
記者從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了解到,去年以來,肇慶市認真貫徹《物業管理條例》,加強小區業主委員會的指導工作,幫助、指導小區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向他們提供《業主大會規程》、《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公約(示范文本)》等參考資料,使業主委員會的數量進一步增多。條例實施前城區只有14個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條例實施后的一年里有9個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至今,城區已有文明花苑、新世界花園、星荷豪苑等23個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
目前,肇慶市共有57個物業管理公司分別管理146個項目,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有119個,建筑面積326萬平方米。由于業主是單個體的,對于部分住宅小區來說,要集中大家開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不是件容易事,于是成立業主委員會就成為很“遙遠”的事情。目前,由于種種原因,肇慶市有不少已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仍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給小區的規范化管理帶來一定難度,一些本該很容易解決問題卻在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中兜兜轉轉,有些時候還導致矛盾激化,造成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間關系緊張。為此,肇慶市將在下階段加大《物業管理條例》的執行力度,加強小區業主委員會的指導工作,幫助、指導小區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規范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全面提升肇慶市物業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