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鄭州市工商局、市消協聯合發布2009年消費者投訴的15個典型案例,涉及電器、服務、汽車、房地產、醫藥等多個行業。鄭州市消協負責人提醒消費者:如果遭遇侵權,一定要記得保留證據。
□記者田園通訊員丁沛
房產類
病因診斷:亂漲價、不退錢……
案例 :拖了快兩年不給退款
2007年下半年,周先生在鄭州市基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認購了兩套商品房,總價約100萬元,并繳納預約金合計21萬元,與該公司簽訂了認購單。之后,周先生發現所認購的商品房工程不能按時施工,要求開發商退還預約金。“開發商答應了給我退錢,但拖了快兩年都不給。”2009年年初,周某向工商部門申訴。經調解,鄭州市基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退還周某21萬元。
案例 :贈送面積縮水還加價
2007年11月,李先生擬購河南利達置業公司開發的“一處庭院 (論壇 新聞)”樓盤商品房,并繳定金2萬元,雙方約定房屋交款面積為86.46平方米,另由開發商贈送48.44平方米。
2007年11月27日,李先生交納購房款20多萬元。“誰知道2008年10月簽正式合同時,開發商說贈送面積要減小,要求再補交3萬元后才能簽合同。”李先生說,幾天后,開發商要求他再增加購房款45822元,他不答應要求退款遭拒絕。2009年2月,他向消協申訴此事。最終,開發商同意退還李先生全部購房款,并賠償損失。
案例 :付余款時才知房價上調
2009年12月,董某與鄭州一家房地產公司簽訂認購書,認購其4套商品房,總價約1876.6萬元,并預付定金100萬元。董某在約定時間內繳納剩余房款時,經營者提出總房價要上調200萬元才肯繼續履行約定。董某投訴到消協。經調解,開發商放棄了上調價格的要求,繼續履行約定。
車輛類
病因診斷:時間到了,車沒影兒……
案例 :想提車還要再花冤枉錢
2008年5月,郭某在鄭州市某汽車銷售服務公司預訂了一部越野汽車,車價129.8萬元,并預付了訂金1萬元。
“提車時他們告訴我,由于車價上漲,提車需付款169.3萬元,否則既不能提車也不返還訂金。”郭某認為,該公司屬于單方違約。經協商始終沒有結果,2009年,郭某向工商部門申訴。經調查,確認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屬實,最后經銷商同意返還訂金。
案例 :時間到了提車“沒門兒”
去年10月18日,消費者王某在河南某汽車公司訂購轎車一臺,車價10.2萬元,繳納定金2000元,雙方約定15日內交車。15天后,經營者仍未向訂車人提供車輛,王某向市工商局進行申訴,要求經營者交車或雙倍返還定金。經調查,該公司未按期履行合同向消費者提供訂購的車輛,應履行按時交付貨物的義務或雙倍返還定金。最終,王某獲得雙倍定金返還,共4000元。
案例 :花近4萬買了臺“病車”
去年9月,王先生到鄭州市第二農機公司,花了近4萬元購買了一臺農用拖拉機。王先生在隨后使用中拖拉機多次出現故障,經查,他發現拖拉機有翻新痕跡;車身銹蝕嚴重并多處掉漆,整臺車疑似翻新車輛。
王先生撥打鄭州市12315投訴。工商人員調查得知,該拖拉機因露天存放時間較長,車身出現銹蝕,并非翻新產品。經調解,經營者返還了全部購車款并補償消費者相關損失5000元,共計4.48萬元。
醫療類
病因診斷:夸大宣傳瞎忽悠……
案例 :手術失敗不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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