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辛萬苦拿到了房子的房產證,可是房主萬萬沒有想到,房產證上所寫的地址并不是自己房屋所在的地址,而是一個根本不存在的地址!這是發生在市民段先生身上的事情。目前,經過與多方面的聯系后他發現,要將地址改回來還真不容易。對此,他不禁要問:究竟是誰將地址搞錯呢?
第一波遲到的房產證地址是錯的
昨天,在段先生的公司處,段先生拿著一堆資料向記者講述起了整個事件經過。2001年,段先生在廣州龍怡路上的一個小區內買了一套房子,但是直到去年12月,段先生才拿到了房產證。
“一開始我是用銀行按揭購買的房子,在2003年的時候我就還清了所有貸款,但是那個時候開發商仍然拖著不給我辦理房產證,于是我就將開發商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們替我辦理房產證。在去年的5月,法院作出了二審判決,部分支持了我的訴訟請求。”段先生解釋道。
在去年年底拿到了房產證之后,段先生這才發現房產證上的地址與自己家的地址不符,怎么明明是“龍怡路103號502房”,卻變成了“龍口東路103號502房”呢?雖然感到很奇怪,但是當時段先生正在與妻子打官司離婚,于是房產證的事情就被暫時擱置了起來。
第二波錯誤信息導致更名手續受阻
到了年初,段先生和妻子協議離婚后,準備將房產轉到自己一個人的名下(原來為夫妻共有)。但當他在房管局辦理變更手續的時候卻遇到了麻煩:因為房產證與戶口簿、離婚協議上的房子地址不符,工作人員表示無法為其辦理手續。
“我當時就大吃一驚,沒有想到這個地址的問題還真是個大麻煩!因為地址不符,所以從法律上講,真正的房子并沒有辦理房產證,而依照房產證上登記的那套房子卻并不存在。”根據房產證上的地址,段先生還真的去找了一下。由于房產證上登記的房子不存在,那么也就意味著,段先生今后就無法對自己的房屋進行變更或者轉讓。
在采訪中,段先生向記者出示了房產證、戶口簿以及購房合同等文件。果然,各種材料上的房號雖然相同,但是道路名稱卻分別出現了龍口東路和龍怡路的差異。而記者也沿著龍口東路尋訪了一下,發現龍口東路103號與段先生所住的龍怡路,最起碼有一公里的距離。
那究竟是什么原因會導致兩者不一致?段先生拿著相關材料到處尋訪,但是卻始終找不到開發商,根據其登記地址找去,發現當地早已人去樓空。
第三波糾正要過房管局派出所兩關
于是,段先生又找到了天河公安分局戶政處了解情況,得到的答復也是房產證上的地址不存在。隨后,段先生又找到了所屬派出所開了一份證明,證明段先生所住的房子地址確實是在龍怡路上。但房管局工作人員仍拒絕為其辦理變更手續,除非派出所再簽字證明兩個地址其實是一套房子。可是這次派出所卻認為自己無法證明兩套房子是同一套房子。就這樣,段先生為了房子的事來回折騰,仍無法解決問題。“這其實不僅僅是我一個人的問題,小區內好多住戶的房產證地址與實際都不相符,只是他們暫時沒有意識到存在的問題。”段先生這樣告訴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