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作為典型的不動產,其交付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房屋買賣雙方應該就交房事宜作出具體、明確的約定,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煩。一旦發生交房逾期,買房人可以催促房產商盡快履行交房義務,同時還可按照合同約定追究房產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買賣合同中的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而房屋所有權的取得應以房產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準。因此,如果合同中對交房的履行標準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就應以房屋所有權證取得的時間為交房時間。因此雖然已經將房屋建造完畢并通過竣工驗收,但沒有在約定期限之內辦好房產權證,構成交房逾期,應該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逾期違約金。
微信號復制成功
微信號:lawyer02164
請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貼微信號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