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購房者合法權益如何維護?
網友提問:武漢最近一直下大雨,我才入住不久的房子就開始滲水了。維修人員上門查看,認為滲水的原因在于屋頂防水層沒有做好,存在裂縫。我咨詢了內行人,他們說由于很難確定裂縫的位置,這種房屋先天的缺陷維修起來難度很大,且難以根治。這種情況下我可以要求退房嗎?
律師解答:開發商必須承擔責任。房屋交易中的糾紛一般都遵循《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例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來解決。其中明確,房屋質量問題,必須嚴重影響居住,才可以退房。但質量差到什么程度才是“嚴重影響居住”,法律及司法解釋沒有明確規定,實踐中也沒有具體標準,即便由權威部門來鑒定,結論中也不會給影響居住的程度下結論。因此,該網友的退房要求缺乏明確的政策和法律支持。即便雙方訴諸法律,撇開高額的鑒定費用不說,漏水房屋能否退掉還得取決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盡管退房可能存在不確定因素,但開發商修理和賠償的責任是推脫不掉的。開發商應該拿出合理的修理方案,將房屋徹底修好,并賠償由滲漏導致業主財產的損失。若開發商拒絕,業主可找房屋權威機構鑒定后自行維修,再到法院起訴開發商,要求其支付維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