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很多購房者選擇購買回遷房,回遷房價格較商品房要低,所以受到大家的歡迎。回遷房價格便宜,所以就有人提問:
回遷房是不是小產權房?我們知道小產權房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價格便宜。那么回遷房是不是小產權房呢?
回遷房,也就是發展商在征收土地之時所配給回遷戶的房子。(什么是回遷戶?回遷戶指的就是一塊地上的原有住戶,因開發商建設新樓的需要而將其房子拆掉了,不過在新樓修建完成之后,又以相應比例給原來的住戶分配上了新房子。這樣的住戶就被稱作是回遷戶。)基本上每一個樓盤都有回遷房的,而售價也普遍比商品房售價低。
小產權房,這并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只是俗稱。小產權房指的是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設的房屋,尚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小產權房的產權證并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來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是村政府頒發,所以又被稱作是“鄉產權房”。這樣的房子是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以及預售許可證的。
回遷房和小產權房之間的區別首先應該看開發商是不是走正規程序,在審批之后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而回遷房并不是所有都像商品房一樣,有房產證。有房產證的回遷房可以進行上市交易,那么,沒有房產證的回遷戶手里所持有的便是購房合同,是無法進行上市交易的。后一種情況就可能是小產權房了。
回遷房是不是小產權房?小產權房產權大體可以分為兩種:
1.未經過國家正規手續的審批,今后也不可能取得產權證的房產,這類產權便是俗稱的小產權,這樣建設起來的房子屬于違規用地,目前國家正在打擊此類違規建設行為。
2.通過了正規用地的審批,今后是可以辦理正規產權的。這種用地就好比是危舊房改造、綠化隔離帶改造、就村改造等。這樣的產權性質叫做“等同于經濟適用房管理”。換言之,這樣的產權證在下發后將被注明“經濟適用房”的產權性質。不過,取得房產證之后繳納了成交價格3%的土地出讓金,是可以作為二手房來再交易的。此時便就相當于商品房性質了。
而回遷房與商品房之間也僅是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區別,回遷房是由政府統一來劃分土地,土地性質是屬于國有劃撥土地。回遷房的審批程序得到了政府的承認,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是不可以用作銀行抵押的。
所以說,回遷房是小產權房嗎?這個問題是需要依據用地性質和拆遷補償協議來確定的,不可以統一作答。
農村小產權房能不能買?購買小產權房有什么顧慮?
農村小產權房是社會關注的熱點,近段時間這個問題也十分受關注。很多人選擇購買農村小產權房,那么,購買農村小產權房是合法的嗎?
農村小產權房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中低收入者購買低價房的需求,即便如此,在法律上小產權的存在依舊是違法的。小產權房是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修建的,其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小產權房的產權證并不是有國家房管部來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者是村政府頒發、小產權房沒有國家所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買合同在國土房管局是沒有備案的。那么,其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我國法律規定,農村小產權房是不能向非集體成員的第三者轉讓或是出售,唯有在集體成員中進行轉讓和置換。為什么這么說呢?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所規定,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僅可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即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
以產權劃分來看產權房,“大產權房”是指國家頒發了產權證的,而國家沒有頒發產權證的就叫做“小產權房”。小產權房并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的產權。
由以上敘述來看,農村小產權房是不能買的。不過,因其價格較低,滿足了廣大人士“求房”的需求。與商品房相比,農村小產權房沒有土地出讓金的概念,也沒有開放商高浮的利潤,使得小產權房的價格比同地區的商品房價格的三分之一還低。于是乎,購買農村小產權房的現象便火熱起來了。
為什么農村小產權房會如此火熱?主要因為這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城市房價高企。中國經濟發展不平衡,有的大城市經濟發展突飛猛進,房價也是一路飆高,高房價甚至超出了當地人的收入水平,而政府所推出的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仍無法滿足愈加頑劣的住房需求。此時,小產權房便有機可乘了。
二.農村小產權房的出現打了法律的擦邊球。目前政策法規還存在許多模糊的邊緣地帶,各地的小產權房也正是打了法律的擦邊球,泛濫起來。
三.農地制度不合理,農民集體通過出售小產權房來獲得較高的收益,且收益明顯的高于政府征收土地所給予的補償。
所以,依照法律條文而言,農村小產權房是不能買的。不過目前國家尚未立場鮮明地有所表示,也沒有強制拆卸小產權房,則可說:人各有志,你也可以購買小產權房。最后,還是要提醒,購買小產權房有風險,須謹慎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