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處平房動遷,所簽房屋拆遷補償協議上寫著:產別:批件.想請問一下我這房子在回遷的時候可以正常回遷,辦理私人產權嗎?
律師解答: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27條規定“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你所擔心的問題是“回遷后能否辦理私產權證書”,我明確告知,你如果將拆遷人約定支付給你的拆遷補償費及你回遷后向拆遷人補足的房款全部支付給了拆遷人,你有權按規定在一定期限內辦理私有房屋所有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