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指南:揭穿樓市銷售五大陷阱
1、內部認購陷阱
內部認購是指房地產開發商小規模、不公開地預售商品房。由于內部認購的商品房價格相對較低,從而吸引了許多買房人士。然而,內部認購的商品房是在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的,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購房者的權益也無法受到法律保障。
防陷絕招:既然購房者明白了內部認購是不合法的變相銷售,那么最好不要購買這類商品房。至于想買低價房的人士或投資者,應選擇信譽好、實力雄厚、名牌大型樓盤,相對安全一些。
2、配套設施陷阱——虎頭蛇尾
配套設施虎頭蛇尾是指房地產開發商提供的配套設施在房屋銷售時看似正常運作,在業主入住后就難以避免存在的陷阱
防陷絕招:購房者應冷靜分析各種配套設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為表面現象所迷惑。如開發商提供免費交通車,能長期免費嗎?二是調查教育設施是否為教育行政部門所認可。三是看周圍是否有替換的配套設施。假如缺乏上述措施,一旦開發商提供的配套設施不配套,麻煩就多了。
3、合同空白處陷阱
合同可能會有空白的地方,合同留有空白處是指房屋買賣合同留有空白處,為開發商作弊提供了條件。
防陷絕招:購房者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耐心看完全文,遇到空白處應填上自己應有權益的內容。如無需填寫時,也應劃上橫線,防止對方在空白處私自填上對其有利的內容。
4、廣告陷阱——合同與廣告不符
預售合同與廣告不符是指房地產開發商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內容與廣告宣傳不一致。造成合同與廣告不符的原因,有房地產開發商的,也有房地產銷售代理商的原因。而購房者因常被圖文并茂的廣告吸引,草率簽訂合同,卻不仔細閱讀合同,想當然地認為廣告宣傳的內容應當記載于合同中。
防陷絕招:要避免這種陷阱,就只有把廣告宣傳的內容全部載入正式的合同中,才有保證。
5、房地產廣告陷阱——廣告虛假
房地產虛假廣告是指虛構事實或隱瞞重要事實的方法發布的或含有國家禁止內容的廣告,欺騙購房者。1996年12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的《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規定:廣告應載明預售或銷售許可證書號,應當清楚表示實際的銷售價及其有效期,應以該房地產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現有交通干道的實際距離表示,不得以所需時間來表示距離。房地產廣告中涉及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及其他市政條件等,如在規劃或者建設中,應當在廣告中注明。房地產廣告不得利用其他項目的形象、環境作為本項目的效果,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資回報的承諾,不得含有裝飾內容。
防陷絕招:要想避免虛假廣告的陷阱,購房者應注意下列幾點:
1、自己或委托親友現場考察,核實其內容。2、仔細觀察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共同使用的設計圖,與廣告的內容相對比是否相符。若廣告中稱小區有200平方米的自選商場,購房者就從設計圖上找,若有,才可能是真實的。3、認真研究《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內容。在簽訂《房地產認購書》和支付定金前,可以要求提供空白預售合同書,以核實廣告內容是否包含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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