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二手房交易稅】
二手房個稅就是二手房個人所得稅,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稅務部門向賣方征收交易所產生的差價獲得的收入。比如,房子的原價是10萬,賣方以12萬的價格賣給買方,則要從這兩萬差價中征受一部分作為稅收。表面上看,征收個人所得稅是為了限制賣方,抑制房地產產業過熱。但是,賣方會把征收的這一部分稅收加在買方身上,使交易成本增加,從而使房價更貴。
根據國家稅法有關政策規定,個人轉讓房地產涉及的有關稅費在商品房銷售過程中,大致涉及到以下幾種稅費
包括:契稅、手續費、印花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中介服務費、房屋所有權登記費、房產稅
(1)契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定,征稅對象為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轉移行為,稅目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贈與和交換,稅率為3%—5%,納稅人是在我國境內承受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單位和個人。國家規定對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暫減半征收契稅。國家在今年房地產業稅收政策調整中,從價格、面積、容積率三方面明確了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標準。從今年6月1日起,個人購房的契稅優惠政策也將按照統一的普通住房標準執行。 據國家契稅條例的規定,房屋買賣要向國家交納契稅,征收的標準是按房屋買賣成交價的3%~5%收取,全部由買方負擔。
征稅對象:發生使用權轉移的土地和發生所有權轉移的房屋
納稅人:買方
稅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