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中心買了一套二手房,有時候因賣房人遲延交房,或者買房人因個人原因拒絕接受房屋,容易造成違約風險。那么買二手房,交付房屋時要注意什么?比如物業費是否結清,鑰匙是否交付等。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
二手房買賣合同中如何約定交付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二手房交付的相關條款,拘束交易雙方的行為。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應明確哪些內容?
1、交付時間
交付時間的約定一般需要明確到具體哪一天,且該時間具備可操作性,賣房人能夠徹底搬家,騰空房屋。
2、交付方式
在買賣合同中交付方式應當明確、具體,包含賣房人的附隨義務,房屋狀態檢查良好,再由雙方簽訂《房屋交接書》,明確約定各項手續均完成后,才視為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3、戶口遷出
雙方可以約定:賣房人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全部戶口遷出手續。這也是房屋交付的重要部分。
4、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主要分為三大塊:
首先是關于交付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包含附隨義務履行問題),質量問題分為顯性和隱性,如漏水、損壞這些顯性瑕疵應約定由賣房人維修至可入住狀態,如賣房人不履行該義務,買房人可以自行維修后向賣房人主張實際損失,包括但不僅限于裝修費、空置損失;另外,一些季節性、隱性的瑕疵如白蟻問題,交付的時候不一定能顯現出來,需要賣房人在買賣合同中聲明無瑕疵,如出現瑕疵則由賣房人承擔損失。
其次關于交付遲延(包含接收遲延),交付不是一方的義務,買房人也有按照交付時間和交付方式及時收房的義務,雙方可以約定:逾期30日內賣房人應按日計算向買房人支付違約金,并于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3日內向買房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30日,買房人有權發出書面退房通知,解除合同,買房人退房的,賣房人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支付違約金。買房人因個人原因拒絕接受交付,賣房人可以通過錄音、錄像,或者公證的方式記錄情況,賣房人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通過這樣的明確約定,維護各自的利益。
最后關于戶口遷出問題,在約定前述戶口遷出條款的同時,明確約定違約責任:如賣房人未按期將與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每逾期一日,賣房人應向買房人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90日,買房人有權發出書面通知,解除合同,賣房人應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房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二手房附隨義務也要明確哪些?
除了交付房屋之外,附隨義務也是相當重要的,因為房屋本身不能獨立使用,需要相應的配套設施才能發揮作用,由其是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此,要明確以下幾個問題:
1、房屋的裝修合同與裝修發票,保修卡是否已交接。
2、房屋內的各種設備發票、保修卡是否已交接。
3、房屋內的水電煤氣、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是否已辦理過戶手續。
4、物業服務費、公共維修基金、取暖費是否已結清。
5、所有鑰匙及備份鑰匙,包括各房間及信箱、單元門鑰匙是否已交接。
最后做一個重要提醒,在雙方當事人查驗以上內容沒有問題,并且房屋檢查符合交付條件的同時,應當簽署書面《房屋交接書》,將交接的內容、過程、存在的問題及處理,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下來,雙方簽字、捺手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以備將來出現問題,留存書面證據,更好的解決,保護雙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