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主戶口沒遷走
買二手房要提防人走戶口不動
昨天,市民胡先生講述了自己的尷尬,買房4年后準備賣房時才發現原房主的戶口還沒遷走。
原房主:人走了,戶口沒走
胡先生的這套二手房,位于南航附近。他是在2006年8月份買的,由于對房屋買賣不是很了解,中間的過程全由房屋中介代理。
胡先生只知道房屋的主人姓張,當初是因為孩子要結婚,小房子住不下了,就決定把這套賣了去河西重新買房。
而胡先生也是為了結婚才買這套房子的。買賣進展很順利,胡先生全額付了款,還在合同里約定要張先生在2007年3月之前把戶口遷走。但因為后來一直住在父母家,他以為張先生早把戶口遷走了,也沒有辦理落戶手續。
今年7月份他準備賣了這套房子,很快就有個女士要買,還交了4萬多元定金。但那個女士后來查了一下,發現胡先生的這套房子原主人的戶口還沒遷走,立刻不樂意了。她通知胡先生,8月15日之前,一定要讓張先生把戶口遷走,否則就要胡先生給她違約金。
新房主:懊悔合同沒簽好
胡先生費一番周折,找到了張先生的聯系方式。張先生告訴他,由于他們新買的房一直沒辦房產證,所以沒法遷戶口。現在如果要遷的話,得等他湊錢先辦房產證。
買房的人催著胡先生快點處理這事,但張先生手頭沒錢,胡先生也沒轍。他本想通過法律渠道解決,但人家告訴他,此事不在法院的受理范圍內,需要他跟張先生協商解決。胡先生只好又打電話給張先生,非常真誠地講明了自己的難處,張先生表示正在辦房產證。
“他到底啥時能湊好錢呢?有沒有去辦房產證我都不知道。”胡先生著急地說,都怪自己當初太粗心,沒有考慮到戶口的問題,要是像這位買房的女士這么細心,就不用如今求著人家解決問題。
昨天上午,記者聯系到張先生后,他表示自己確實是因為沒辦房產證,才沒遷戶口的。得知胡先生現在有難處,他已經去房產局辦房產證了,他表示,如果快的話,這周應該就可以辦下來,到時候就可以把戶口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