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中,有幾種類型的房屋買賣最容易出現糾紛,分別是: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糾紛;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糾紛;逾期辦理過戶手續引起的糾紛;要求返還定金引起的糾紛;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或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引起的糾紛;因房屋質量引起的糾紛;因戶口遷移引起的糾紛等等。
每一個問題,都是一個很復雜、很漫長的過程,因此,我們在買賣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到上述幾個細節,反復確認戶口、房屋質量等。如果真出現糾紛,再通過法律途徑,尋求幫助。
胡先生問:我看中一套二手房,已與賣方簽了合同,但是還沒有去房產交易中心備案登記,現在賣方又把房子賣給另外的客戶,我能不能起訴要求賣方履行合同?
汪律師回答:可以。但如果賣方已將房屋過戶給第三人或者交付第三人,則只能要求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于先生問:今年4月我和賣方、中介簽訂了《房屋買賣居間合同》。我交納了中介費、貸款代辦費,給房主交了定金。我們合同上約定于6月1日交首付,審批貸款大概就需要5-7天,今天已經23日了,假如相關手續沒有辦完導致買方無法交納首付,這樣算是賣方違約么?
汪律師回答:您這里有一些信息我還不是很明確,您需要了解到合同的具體約定,才能追究責任。不同的合同,對這個的約定不一樣。
嚴先生問:父母在我所在的城市買了一套二手房,首付是父母給的,但是以我的名字購房,貸款由我與老婆共同承擔。為保護父母的利益,如何才能將房子給予父母?或者如何才能保護父母的利益?
汪律師回答:這個需要您的配偶配合才能辦理。首先您需要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后,再到房管局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時,需要您的太太協助辦理。
張小姐問:我是單親家庭,母親改嫁后,我和繼父家的女兒一起長大成人,現在繼父也已經去世了。母親最近看中一套房子,想買了,但是錢不夠,需要我幫著她一起買,房產證母親希望寫她的名字。請問老人百年去世后,像我們這樣的情況,母親的這套房產,繼父家的兩個女孩,她們一分錢都沒有出,也有繼承權嗎?
汪律師回答:那要看繼父家的兩個女兒有沒有扶養您的母親,我國法律上規定,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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