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房屋將要被法院拍賣,遂與親人和好友簽訂假借條,想用這種辦法瓜分拍賣款。日前,云霄法院以偽造證據罪判處黃某(女)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以妨礙作證罪判處吳某、嚴某及擔保人吳某生緩刑。
黃某原有價值200多萬元的房產,已被云霄法院查封并將被拍賣。黃某想出“奇招”,與丈夫的父親嚴某、妹夫吳某和好友方某、張某分別簽訂虛構借條,企圖瓜分房屋拍賣款項。
云霄檢察院接手案件后,對黃某與嚴某等4人的涉嫌虛假訴訟案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4份。法院再審后裁定撤銷黃某與嚴某達成的30萬元虛假債務合同書,準予嚴某撤回起訴。同時,法院針對虛假訴訟的另3起民事案件進行了改判,重新作出調解書確認原審調解數額部分錯誤、剔除約77萬元虛假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