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不破租賃指的是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即使出租人要將租賃物讓與他人,對租賃關系也不產生任何的影響,買受人不能因為自己已經成為租賃物的所有人而否認原租賃關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
買賣不破租賃是法律規定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在合同承租期內繼續承租,不過需要經過房東的同意。
買賣不破租賃只是原則上的規定,也就是說,租賃期未到時,出租人要出售房屋的,可以要求你繼續居住,當如果出租人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既然房東執意解除,那么承租人只能要求退還剩余租金和押金,并同時追究房東的違約責任,要求按照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承租人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當然,具體情況以及最終的處理方式,還需要根據案件的旅途詳情和證據情況等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