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市場競爭愈加白熱化,樣板間也成為了開發商的商業“武器”。就在這些裝修得美輪美奐的樣板間里,隱藏著一些對顧客的“欺騙”,使得不少購房者在交房時抱怨實際住房與樣板間有差異。
高價配飾給樣板間增色
走進時尚、漂亮的樣板間,很多看房者都會對屋子的氛圍和裝修贊嘆不已。“這看上去的美麗都是通過裝修做出來的,樣板間的裝修光設計費就要幾萬元,漂亮的配飾更是要幾千元一件”,本市一家房地產商銷售經理向記者透露。
據他介紹,開發商做一個100平方米左右的樣板間,包括搭建外墻、設計和裝修材料,至少要60萬元以上,有的甚至達到了100多萬元。樣板間的裝修是開發商樓盤的門面,是非常重要的。很多開發商為了給樣板間裝修,實行招標制度,或是請廣東、臺灣的設計師前來設計裝修,通過很多昂貴的高檔配飾,達到完美的裝飾風格。而很多購房者自己裝修房子時,往往抱怨同樣的房子卻怎么也裝不出樣板間的那種感覺。
樣板間空間被悄悄放大
“售樓小姐帶著看樣板間的時候,房子既寬敞又明亮。可是一入住卻會發現房間里的管線、衛生間里的上下水管道……這些零碎使得房間看上去比樣板間擁擠很多。”家住黃河道某小區的張女士說道。的確,樣板間里是沒有這些有礙空間的物品,而且據這位銷售經理稱,樣板間里幾乎不配家電,有的也就是把平板電視、空調或烤箱擺上,其它的像洗衣機、電冰箱、熱水器等家電基本都沒有,這樣看上去就會寬敞些。
另外一些樣板間內的家具也是根據房間尺寸特制的,大多尺寸偏小,所以購房者自己購買家具時會感覺房間變得比較狹小。除此之外,一些開發商為了使空間看上去更加通透、視覺舒適,往往使用高亮度照明,并打通一些墻體,做成開放型廚房或透明式衛生間,這對于實際居住來說都是不實用的。一些開發商為了讓樣板間看上去更寬敞,會將樣板間做得比實際房間面積大一些,“這經常被使用在小戶型樣板間上,不光是面積上擴大,高度也會增加。開發商為了迎合市場,近幾年推出了不少小戶型,但是高層建筑房屋公攤面積比較大,出房率只有75%到80%左右,房屋套內面積比建筑面積會小很多,如果按照套內面積制作樣板間,可能會影響購房者掏錢購買的決心。而購房者不可能看樣板間時找開發商要建筑圖紙,并拿尺自己丈量。”
精裝修與樣板間有落差
剛剛拿到房鑰匙的王女士發現,她購買的精裝修洋房和樣板間有不小的差距,“當時看樣板間裝修做得細致極了,可交房時一看自己買的房子就沒那么好,地磚有裂的不說,臥室地板顏色也不勻,衛生間臺盆和廚房櫥柜接縫里的膩子膏抹得里出外進,平均1000多元每平方米的裝修費花得真不值。”的確,很多精裝修房屋實際情況都會與樣板間存在落差,據這位銷售經理稱,精裝修房屋由于批量裝修,肯定存在“蘿卜快了不洗泥”的情況,而且經常會有交驗的住宅內一些設備與合同不符的現象,如防盜門、衛生潔具、裝飾材料、燈具以及整體櫥柜的樣式或品牌等與樣板間不符,這時購房者可以根據購房合同上的具體約定找開發商要求更換。另外,精裝修房屋樣板間里的家具和配飾很多是實際交付使用時不包括的,購房者事先一定要詢問清楚,以免被美麗的樣板間蒙蔽。
樣板間不等于樣品 購房時需約定清楚以免維權被動
很多購房者在買房前都將樣板間作為標準,可是樣板間作為開發商推銷的工具,又往往出現樣板間與實際住房不符的現象。本市益清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玥昨天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認為,樣板間并不等于樣品,可能與實際住房存在一定差異,但作為購房者應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清楚以免維權被動。
楊玥律師認為,為防止此類糾紛出現,關鍵在于事先防范。《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時設置樣板房的,應該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
目前一些開發商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后面附補充約定,說明樣板間不作為實際房屋銷售標準,而是以最終實物為準。但是作為消費者此時就應提高警惕,很可能自家的房屋與樣板間差別很大。為了避免消費者吃啞巴虧,在購房時可以提出要求和開發商做明確約定,今后實際房屋和樣板間什么是一樣的、什么是不一樣的,可作為購房合同中的“補充條款”進行明確。另外,即使開發商聲稱一些裝修效果是一致的,消費者也應詳細約定相關內容:首先,無論是毛坯房還是精裝修,都要特別清楚地規定房屋的可使用面積和實際高度。其次,對于精裝修房還要特別注意:要約定裝修使用涂料、地磚、防盜門等設施的品牌、型號、質量、標準;如果開發商配送冰箱、整體衣柜、櫥柜、衛浴產品等,要約定好產品的品質、價位或品牌。最后,還要考慮到驗收方式和費用,以及違約處理辦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