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老王購買了一套滿五唯一的二手房,面積100平方米,成交價為300萬,最低的繳稅和過戶價格是每平米20000元,在房屋管理局系統體現的價格是100×20000=2000000元,那么,這些價格各自對應哪些名詞呢?
1、最終成交價300萬為合同價
成交價比較容易理解,它就是指購房者最終支付給賣家的總金額,是房屋的實際價格。
合同價: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的履行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該支付給賣方的價格(賣方的凈得價),上例中所述的最終成交價格300萬就會說合同價。
2、每平米20000元為過戶指導價
“指導價”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規定,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權限和范圍規定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指導經營者制定的價格。換句話說,就是政府根據他的權限和市場現狀,給出的強制性的價格范圍。
過戶指導價是根據房子的設計用途、房子的建成年代等多個綜合因素決定的,是二手房交易中繳稅的基準價。不同區域的過戶指導價、同區域不同小區的過戶指導價、同小區不同樓層的最低過戶指導價都不一樣。過戶指導價不僅有下線,也有上限,超過上限不管交易房屋面積多大都視為非普通住宅,都會多交很多稅費。
3、2000000元即網簽價
所謂的“網簽價”就是指在網管局系統里體現的成交價格,現在房產交易都要進行網上簽約。網簽價不能低于房管局要求的區域最低過戶指導價,此外,網簽價通常比實際成交價要低,比如一套房屋的成交價為200萬,購房者需要貸款100萬。如果他為首次購房,那么可貸7成,網簽價即為100/70%,約等于143萬。
這個價格是在房屋管理局系統上面備案和公示的價格,而且這個價格不得低于區域的最低過戶指導價,網簽價最高可以到達合同價的90%-95%。網簽價的高低即決定貸款數的高低,也決定了交稅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