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改售房中,小張的父母無能為力支付購房款,但又不愿意放棄優惠購房的機會,便與小張共同籌款購買。但購買后如何共享房屋產權,成了共同面臨的問題。
原本以為是按出資比例來確定房產份額,但經過向房產局咨詢,他們被告知房改房產權分配跟一般商品房的產權分配還真有區別。
建設部在《關于房改售房權屬登記發證若干規定的通知》中規定,數人出資購房并要求核發《房屋共有權證》的,經登記、核實后,可發給權利人《房屋共有權證》,并根據投資比例注記每人所占份額。但購房職工的出資額及其所占比例時,不能僅計算其實際的出資額,還應考慮在其支付購房款時所享受的各種優惠權益。如工齡折扣、現住房折扣和購房優惠折扣等等。即將職工本人所享受的各種優惠折扣和雙方實際出資總額加在一起,算作購房總價款,然后再按各自出資額所占比例來確定各自的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