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置業找房產律師參謀省心省力。在日常生活中,購買一套屬于自己和家人的商品房是大多數人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但是,由于在城市中,尤其在廣州、深圳、上海、北京等這樣一些大城市的房價頗高,一旦陷入一些不良開發商的“陷阱”,損失極大,所以,購買一套稱心如意的房子,成了許多人一件又愛又怕的事情。
置業者找房產律師一是可以調查開發商實力如何,所開發樓盤是否“五證”齊全等等;二是可以審查合同條款方面的問題。舉個簡單的例子,在簽訂《買賣合同》之前,開發商一般都會要求置業者與之簽訂《房屋認購書》并交納數額不等的定金。交納“定金”的做法并不是法律規定,只是買賣雙方的一個約定。開發商可以讓置業者交錢作為信用的表示,但從嚴格意義上來講不應該稱之為“定金’;頂多只能說是“訂金”或“預交款”。按照我國現行的“定金法則”,一旦消費者事后不愿意簽訂買賣合同,定金就會被吞沒。相當一部分消費者就是被“定金”問題困擾,即使有不滿意的地方也不能完全體現自我意志而被迫簽訂買賣合同的。如果在“認購書”簽訂之前,消費者能全程讓律師處理相關事宜,相信可以避免不少麻煩。不少業主都是出現了糾紛才想到找律師,其實早在簽訂《房屋認購書》之前就應該聘請律師查看協議條款,了解樓盤的資質情況。不少置業者往往是吃了虧才后悔,卻不知道事先就應該找律師了解清楚。
陳先生要算是一名精明的置業者。2009年下半年,他看中了白云區開的一處樓盤,但簽訂了認購書之后,發現合同附件中很多地方規避了開發商的責任,有可能損害業主利益。陳先生找開發商接洽,開發商卻不予理睬。后來陳先生找了一名房產律師。詳細了解情況后,房產律師讓陳先生再去聯合一些業主來談。于是,武先生在網上發出帖子召集愿意參與“律師陪購”的業主。沒想到這一做法得到了其他業主的熱烈響應,一下子就有50多名業主參與進來,共同和律師簽署了《授權委托書》,委托其代理進行《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談判。房產律師就此向開發商發出律師函,逐條聲明了修訂要求并附上有數十名業主簽名的委托書。開發商立即改變了態度,幾經周折,終于就合同中部分“霸王條款”達成了修改意見,全部寫入合同的補充協議中簽字生效。
房產律師陪購陪啥
1、審查開發商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資質證書,審查出賣方和項目開發主體是否一致。
2、對所購房地產項目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審查房地產項目法律證件及法律手續是否齊全、合法,并對《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城鎮建設用地批準書》(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購房者所購樓房的《房屋產權證》等法律證件的真實性及合法性進行審查、核實。
3、出具法律意見。
律師通過對開發商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合法性及法律證件的真實性進行審查、核實后向購房者出具法律意見。
4、協助購房者簽訂《房屋認購書》協助購房者簽訂房屋認購書。重點協助購房者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認購書返還訂金的條件。
簽約時:
1、協助購房者審查開發商擬定的補充協議。
2、協助購房者簽署購房契約。
3、協助購房者起草購房補充協議書及參與談判。
主要內容包括:(1)確定房屋實測建筑面積與暫測建筑面積的合理誤差率和詳細的處理辦法;(2)明確合同附件中房屋的配套設施的詳細品牌、型號質量等;(3)明確《房屋產權證書》及《國有土地使用證書》的交付日期及違約責任;(4)明確房屋交付條件(包括:水、電、電話、暖氣、天然氣等交付標準、時間、狀態等)及房屋交接驗收程序。(5)應明確的其他事項等。
4、協助購房者簽訂北京市正式購房買賣契約。
簽約后:
一般而言,簽約律師的服務范圍到正式簽約為止,但購房者如有特別委托,簽約律師也可以在簽約后提供以下服務:代理購房者辦理預售預購登記;協助購房者按合同規定接收房屋;代理購房者辦理產權權屬登記;代理購房者處理與開發商或物業管理公司發生的相關糾紛。
總之,購買房產是人生中一件大事,也是較好的投資方式,而房產買賣所涉及的專業性及法律關系又比較復雜,非一般人士所能掌握,購房者委托有經驗的房地產專業律師參與整個購房過程,可以使你的購房風險降到最低和最大化地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作為一種法律手段,聘請“律師陪購”時置業者首先要與律師簽訂委托協議,里面注明律師的職責范圍以及委托權益;具體內容可由雙方自行約定。一般而言,“律師陪購”包括從簽訂認購書到買賣合同的全過程。與此同時,受聘律師還會留意收集該樓盤的有關資料,一旦出現問題對業主是非常有利的。在目前的市場條件下,單個業主向開發商交涉根本引不起重視,只有聯合集體的力量才有可能迫使開發商正視業主利益,重新修訂合同。從長遠來看,律師陪購不僅盡可能地保證了業主利益,而且能讓一些實力雄厚、操作規范的開發商得到公眾認可,是一件買賣雙方都有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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