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交易手續費大幅降低最高:新建房3元/平方米? 存量房6元/平方米
新華社北京2月19日電 國家計委、建設部近日大幅度降低住房交易手續費收費標準。住房轉讓手續費最高標準為,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3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其中經濟適用房減半計收;住房租賃手續費最高標準為每套100元。
住房交易手續費包括住房轉讓手續費和住房租賃手續費兩項。據測算,與各地制定的現行住房交易手續費收費標準相比,新的收費水平平均降低幅度約60%,部分城市降幅達80%以上。這項政策措施的出臺,對整頓和規范住房交易市場收費秩序,減輕購房者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負擔,活躍住房市場和拉動經濟增長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國家計委、建設部要求,各地要統一規范住房交易手續費名稱、服務內容及計費方式。住房交易手續費屬經營服務性收費,應堅持公開、公平、質價相符的原則,房地產交易中心應當提供交易場所、市場信息、核實產權、代辦產權過戶、租賃合同備案以及其他與住房交易有關的服務。(青島日報2002年2月20日)
記者昨日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我市從今日起在全省率先實施國家計委和建設部規定的新的住房交易收費標準。
國家計委和建設部在日前下發的 《關于規范住房交易手續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中,降低了住房交易手續費。新規定的住房交易手續費包括住房轉讓手續費和住房租賃手續費。
住房轉讓手續費按住房建筑面積收取,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3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
新建商品房轉讓手續費由轉讓方承擔,經濟適用房減半計收;存量住房轉讓手續費由雙方各自承擔50%。住房租賃手續費按套收取,收費標準為每套100元,由出租人承擔。
有關人士認為,新的收費標準的實施大大降低了交易費用,簡化了交易手續,將有利于進一步繁榮我市的房地產市場。青島日報段曉東(青島日報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