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交易稅費主要有五大稅費: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契稅、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
一、營業稅及附加:(稅率5.55%)
自今年1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及附加;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及附加;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及附加。個人將非住宅對外銷售的,按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及附加。
以上所提及差額征稅的均需提供原購房屋的銷售不動產發票作為扣除憑證。
二、個人所得稅:(稅率20%)
轉讓房屋收入額減除房屋原值、轉讓房屋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
計稅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交易價格-原值、轉讓房屋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和合理費用)×20%
三、契稅
遼寧省契稅稅率為4%;個人購買普通住宅稅率暫減按3%征收;1999年8月1日后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的,契稅稅率為3%并減半征收;2008年11月1日起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宅契稅稅率暫按1%征收。
四、印花稅:(稅率0.05%)
凡房產轉讓行為,合同雙方均對成交價格應按產權轉移書據稅目繳納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五。
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
五、土地增值稅:(稅率30%-60%)
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以上為現行各稅政策,如遇國家稅收政策調整,以最新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