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人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1)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2)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于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準。
(4)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由于各地的經濟條件有很大差別,上述規定的條件只是一個原則性的規定,具體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條件還要參見各地的規定和政策。
2、預購經濟適用住房,竣工前可以轉讓嗎?
可以。預購人在經濟適用房竣工前可以轉讓其預購的經濟適用房,但受讓人必須已經取得經濟適用房購房資格,并持審核證明辦理預售轉讓登記手續。
3、原價出售經濟適用住房,還以再買嗎?
對于以原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原購房人,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手續后,由北京市各區縣國土房管局交易管理部門出具不高于經濟適用房購買單價出售經濟適用房的證明,可再次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可憑證明到北京市建委開發辦辦理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審核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