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汪女士:我朋友有一套經濟適用房,因為現在遇到特殊情況,打算將房子轉讓給他人。請問,經濟適用房可以轉讓給他人嗎?如果要上市交易,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答】經濟適用房需要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才可申請上市交易:
自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交清房款之日起已滿5年(以建設單位有效憑據為準);已交清經濟適用房有關稅費,已按貸款合同規定繳付經濟適用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經濟適用房所有申請人已簽署書面同意出售意見;無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售的情形;
經濟適用房售房人按照當時同地段普通商品房轉讓計稅評估價,與原經濟適用房差價的30%,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稅費減免等價款(本次轉讓計稅評估總價減去該經適房原購買總價,再乘以30%)。另外,對于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在同等價格條件下,政府可優先回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