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的定義:經濟適用房屬于保障性住房的一種。保障性住房是相對于商品房的一種住房形式。保障性住房是由政府為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的,此類住房受到價格、標準或者租金等各方面的限制。而作為保障性住房的一種,經濟適用房的具體定義是:以國家統一規劃、土地由地方政府劃撥的方式,實行土地出讓金免收、各種審批費用減半、出售價格按保微利的原則,主要特點是價格低、有較大的適用性。
因為在推動經濟適用房的時候,國家和政府實行土地出讓金免收等相關政策,在經濟適用房達到國家規定的交易日期之后,個人想要出讓經濟適用房是需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在經濟適用房達到轉讓日期的時候,還需要補繳哪些費用呢?每個地區的規定各不相同。
上海:土地出讓金:按國家、省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所得收益繳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免繳):由賣方繳納。按成交價扣除當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原支付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房價款和賣方按本規定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印花稅、監證費后的凈收益,按超額累進比例繳納。成交價高于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50%以下的部分,按20%繳納所得收益,80%歸賣方;成交 價高于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50%以上的部分,30%繳納所得收益,70%歸賣方。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凈收益全額繳納。
貴陽: 一、關于補交對象:凡經濟適用住房(含安居房,下同)購房人自愿申請補交土
地出讓金的,均可補交。
二、關于補交標準:按照貴陽市城鄉規劃局、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貴陽市
國土資源局《關于我市經濟適用住房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筑規通〔2010〕64號)確定的標準,即由購房人按所購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款的8%的比例補交。
三、關于補交程序:由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持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須注
明系經濟適用住房或安居房、購房價款)、身份證、完稅憑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
等資料,到國土資源部門申報辦理。
北京:經適房上市有限制:購房未滿5年的,不得按市場價上市出售,確需出售的向相關部門申請,由保障部門確定符合條件購買人原價出售或按原價回購;已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5年后,可按市場價出售所購住房。產權人要按原購房價格和出售價格價差7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
杭州: 一、經濟適用住房供地實行行政劃撥,在上市交易時,經濟居住房出讓方應計繳對其減免的土地出讓金(含級差地租和大市政配套費,下同)以及相關規費,經濟解困房在計繳上述費用后還應計繳原政府給予的補貼資金。
二、根據經濟適用住房不同階段的銷售政策,為便于操作,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需計繳的費用按以下方法計算。
(一)杭政[2001]3號文件下發前簽訂購銷合同或公開搖號銷售后已簽訂購買意向書的經濟適用住房,在達到規定年份后上市交易的,需補繳的土地出讓金按房改房上市交易補交的出讓金標準乘以分攤的土地面積,由出讓方繳納,不作年限修正。
(二)杭政[2001]3號文件下發至杭政[2003]3號文件執行之前已領取《商品房預售證》或公開搖號銷售后已簽訂購買意向書的經濟適用住房,在達到規定年份后上市交易的,其經濟適用住房享受面積部分,需計繳的土地出讓金為市物價局下發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批復文件中核定的商品房價格與經濟適用住房價格之間的差價。
(三)杭政[2003]3號文件下發后領取《商品房預售證》的經濟適用住房,在達到規定年份后上市交易的,其經濟居住房享受面積部分,需計繳的土地出讓金為市物價局確定的同類地段、同類商品房市場價格與經濟居住房價格之間的差價。
經濟解困房在達到規定年份后上市交易的,在繳納上述土地出讓金后,另需補繳原政府給予的補貼資金。
土地出讓年限為七十年,自該房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
三、開發建設單位在銷售經濟居住房、經濟解困房時,應在銷售合同中注明其上市交易需補繳的費用標準。
四、出售經濟居住房、經濟解困房,其稅收的征免按有關的稅收政策規定執行。
五、經濟居住房、經濟解困房出讓方到市財政部門補繳土地出讓金及相關規費后,由受讓方憑繳款收據,向市房產管理局、市國土資源局辦理相關權屬交易和變更登記手續。
六、經濟居住房、經濟解困房的享受面積按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蕭山、余杭區可參照本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