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肥城市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收入標準由人均收入不超過1.3萬元提高至20024元;取消戶籍限制,在全省率先將經濟適用房申報范圍由城鎮居民家庭,調整為申請人家庭具備居民戶口;將規劃區內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3年以上養老保險達到法定婚齡的單身低收入人員納入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范圍。
安居樂業是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對每一項民生工程拓展、延伸,讓老百姓能老有善養、困有廣助、病有良醫、住有安居,這是我們沉甸甸的責任。
不止于住房保障,肥城堅持民生優先,一系列“走心”的民生工程讓群眾倍感暖心。新建續建各類學校、幼兒園29 處,撤并新城街道小學9處,實現了城區義務教育一體化;全市新增就業1.41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1.2%;實施陽光低保專項行動,各類社保擴面 1.4萬人,城鄉低保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5640元和3000元,農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養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5000元和3700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標準提高到75元,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實現“十連漲”;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順利整合,構建起城鄉醫保一體化格局;新建各類保障性住房1786套,首次將農村居民納入保障范圍;解決了9個鎮街54個村的飲水安全問題。全市民生支出27.37億元,占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的5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