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浉河區居民購買經濟適用房及廉租房申請報名通知
浉河區城市居民:
按照區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安排,現就我區經濟適用房及廉租房申請報名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報名時間:
2011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13日
二、報名地點:
申請人戶籍所在居委會
三、申請條件
(一)申請經濟適用房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本轄區城區(不含雙井辦事處)非農業戶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收入不得高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4倍(不高于880元);
(3)無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足17平方米;
(4)未享受過福利分房,集資建房或購買過商品用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足17平方米的除外)
單身人員除應當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年齡應滿28周歲。
(二)申請廉租房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浉河區中心城區(不含雙井辦事處)非農業常住戶口;
(2)民政部門確認的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50元;
(3)家庭無住房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于8平方米。
特此通知
浉河區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