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房補差
受理機關 深圳市鹽田區住宅局
法律政策 依據
(一)《深圳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規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8號);(二)其他相關的規定。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已購買準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會微利房,并辦理了房改購房手續;(二)申請人按規定須向原產權單位補交全成本微利房差價、社會微利房差價或市場商品房差價;(三)申請人調離原產權單位的,由接收單位或申請人向原產權單位補交社會微利差價或市場商品房差價;(四)申請補差的住房產權無爭議;(五)補差房價計算正確,符合房改政策規定;(六)申請人沒有違規購買安居房;(七)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規定要求。
申請材料
(一)有關合同和表格
1、《深圳市辦理個人已購政策性住房業務申請表》(2份); 2、《安居房補差房價審查表(全成本微利價)》或《安居房補差房價審查表(社會微利價)》(4份);3、《深圳市安居房補差合同(個人補差)》或《深圳市安居房補差合同(單位按社會微利價補差)》(4份)。
(二)原產權單位資料1、企業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或社團組織提供政府批準成立的批文復印件; 2、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原件或單位負責人任命文件復印件; 3、單位委托代理人辦理或簽訂補差合同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三)住房產權資料原付房款收據、個人《房地產證》(未辦理個人《房地產證》的提供原購房合同)、房價審查表復印件。
(四)個人資料購房申請人及共有人身份證、戶口本;境外人士提供身份證或護照;現役軍人提供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或軍警官證、士兵證、軍人離退休證復印件;離(退)休人員還應提供離(退)休證復印件。
(五)補全成本微利差價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1、購房申請人1988年6月10日前參加工作的,提供參加工作前就讀大專以上院校的學歷證書復印或在深圳市服役的證明;2、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財政編制申請人提供最近年度考核晉升工資名冊表復印件。
(六)購房申請人接收(所在)單位按規定向原產權單位補交社會微利差價的,補差單位應提供以下材料: 1、企業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或社團組織提供政府批準成立的批文復印件; 2、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原件或單位負責人任命文件復印件; 3、單位委托代理人辦理或簽訂補差合同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七)特殊情況的還須提供:區住宅局批準申請人辦理安居房補差手續的相關文件。
(注:以上材料未注明交復印件的,均提供原件;要求提交復印件的,同時需將原件交業務受理窗口驗證;復印件統一采用A4紙張。)
申請人需填寫《深圳市辦理個人已購政策性住房業務申請表》或《深圳市鹽田區住宅局政策性住房業務申請表》。表格可在深圳市鹽田區政府信息網下載或到鹽田區行政服務中心住宅局窗口領取。
辦事流程 申請單位經辦人到鹽田區行政服務中心業務受理窗口遞交申請資料→區住宅局審核→備案(市房改辦)→申請人辦理簽訂補差合同、交納安居房補差款手續→領取安居房補差批復。
收費依據 不收費。
辦理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市房改辦排查備案時間另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