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房轉讓協議書
協 議 書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愿將其在某某某小區的集資房(明浩花園旁)轉讓給乙方,具體協議如下:
1. 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在某某某小區的集資房首付款伍萬元整,利息壹仟元整。
2. 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手續費伍仟元整。
3. 在收到乙方伍萬元及手續費伍仟元、利息一千元后,甲方的首付款伍萬元發票及收據屬于乙方所有,并轉交給乙方,自此集資房名義雖寫甲方姓名,實際上產權歸乙方。
4. 某某某小區的集資房的2、3期付款由乙方承擔,交錢發票及收據屬于乙方所有。
5. 甲方負責協助乙方將集資房過戶手續辦清,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6. 今后乙方如有機會參加集資房,則將以同等條件轉讓給甲方。
7. 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給對方造成麻煩,如甲方違反,須退還乙方的本金、利息、手續費,而且要給本金、利息、手續費一倍的賠償,如乙方違反,甲方有權收回某某某小區的集資房產權,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8. 如今后遇到新問題,甲乙另行協商。
9.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0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