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夫妻一個名字,怎么才能變更為夫妻兩人
婚姻存續期間的房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但由于房產證上只有一個名字,往往引發很多糾紛。記者從遼寧省鞍山市房產局獲悉,這種現象很快將會改變,鞍山市從11月起對夫妻共有房屋權屬登記將實行實名制,在房屋權屬證書中“房屋權利人”和“房屋共有人”欄中,將分別標注夫妻各自姓名,作共有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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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房產局產權處工作人員介紹,以前房產部門在對夫妻共有房屋進行權屬登記時,在房產證上只記載丈夫或妻子一方的名字,沒有標注的一方就成了房屋的隱性共有人。這在買賣房屋進行過戶登記時就存在一些弊端,比如,一些離婚、喪偶又再婚的人,很難通過房產證查清楚是哪段婚姻存續期間的房子;還有的人弄虛作假,用假戶口本、婚姻證明,單方對夫妻共有的房屋進行買賣,給房屋產權登記部門進行房屋買賣審查帶來很多麻煩,也使買方心里沒有底。
為進一步規范房屋權屬登記行為,鞍山市將從11月1日起改變這種登記方式。根據新規定,凡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房產在辦理權屬登記時,必須夫妻雙方同時到場,房屋權屬登記機構經審核具備發證條件后,將在夫妻共有的房屋權屬證書中“房屋權利人”和“房屋共有人”欄內分別標注夫妻各自姓名。如果雙方另有約定,房屋歸夫妻單方所有的,申請人在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時,則須由雙方同時到場,提交約定的證明材料,經房屋權屬登記機構審核同意后,才能辦理夫妻單方的房屋權屬登記。
鞍山市房產局人士表示,此前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有房產,已經以夫妻單方姓名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該房屋權屬仍歸夫妻雙方共有,性質不受影響。如果房屋所有人愿意將房產證重新以夫妻雙方實名作共有記載,可以到房屋權屬登記機構辦理換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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