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老了,頭發白了,我會在你身邊”母子情深血脈相融。但是北京的張老太與兩個兒子卻因為房產,六年內三次法庭相見。
家住北京通州的張老太,有一套宅基地,兩個兒子和老伴在宅基地上翻蓋了一套房子。但是沒想到就是這套房子使得幾年后張老太家中矛盾不斷,母子感情破裂。從2009年到2015年六年間三次對簿公堂。第一次是在張老太老伴去世后,張老太與兩個兒子對這套房屋的產權分配起矛盾,協調無果的情況下,老人將兩個兒子告上法庭,最終法庭判決母子三人平分這套房產。本以為事情就這樣過去了,誰知道在2011年,通州區進行拆遷工作,張老太家的房子正好處于拆遷范圍,開發商給出了一套拆遷安置房以及拆遷補償款的補助。結果母子三人又因此鬧翻,不得已老人在12年又到法庭起訴。法院最終判決張老太居住使用拆遷安置房,而補償款則由兩個兒子平分。但是僅僅三年后,張老太由于二兒子強行占用自己的拆遷安置房,又到法院起訴自己的二兒子。
滬律網上海遺產律師提醒大家,近年來因為拆遷許多人一夜暴富,也使得許多人都盯上了拆遷安置這一份大蛋糕,一家人之間因此鬧掰的很多。大家進行拆遷安置分配時,一定要協調好,簽好協議以防以后發生變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財產所有人對財產享有所有權,法律依法予以保護。并根據《房地產管理法》第五條規定。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在本案中,重點問題是張老太和兩個兒子都是被拆遷,那么兒子是否還能居住在拆遷安置房中。顯然,在第二次法庭判決中,兩個兒子占有拆遷安置款,而張老太作為唯一被安置人,對此套安置房享有居住使用權,因此法院判決二兒子離開老人的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