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袁女士買了一套二手房,當時和房主簽訂了協議并一次付清了15萬元的房款。可是在過戶的時候,袁女士才知道房子過不了戶,已經被法院查封了。袁女士想問問,她當初和房主之間的買賣行為是否有效?她該怎樣才能過戶房產呢? 今天一早,我們和夜新聞隨行律師一起來到了袁女士家。袁女士說,她現在所住的這套房子就是04年從一位厲女士手里購買的,當時她一次性交清了房款并簽訂了這份購房協議。 袁女士:當時房款15萬一次性付清她了,付清她了想辦過戶,因為她家里出些問題沒辦成,當時男主人發生了一些問題。 袁女士告訴我們,付清房款之后,她就搬到這套房子里居住,而且房主已經將房子的產權證明、土地證明交給了她,但是由于房主的丈夫因為一些經濟糾紛無法到現場辦理過戶手續,所以過戶的事就拖了下來,直到今年,袁女士再次和房主到產權處辦理過戶。 袁女士:辦過戶到產權處一問房子被查封了,沒法辦理過戶,這已經又六年的時間了,到現在都沒辦成。 律師李慧:就是你買房子知道這個不能過戶的事情嗎 袁女士:當時不知道,過戶的時候她才告訴我的,因為過戶的時候不能過,咱才知道這個情況,要是知道咱該不買了。 情況到底是怎樣的,當著我們的面,袁女士試圖和房主聯系,但是電話無法接通。那么,房子現在到底是怎樣的狀態,為什么不能辦理過戶呢?隨后,我們在隨行律師的陪同下,到徐州市產權處電子檔案室進行查詢。經過查詢,袁女士所購買的這套房子,現在處于被查封狀態,無法進行過戶。 張慧:什么時候查封的? 產權處電子檔案室工作人員:07年時候。 張慧07年7月5號,那是在這個協議簽訂之后查封的。 產權處電子檔案室工作人員:當時你這個協議沒有法律效力。 張慧:這個第二次查封起是2010年1月19號。 產權處電子檔案室工作人員:這又是一次。 張慧這是第二次查封,第一次查封已經到期了。 律師李慧:到期了續封了嗎,還是這一次的? 產權處電子檔案室工作人員:不是續封的。原來是公安局,現在是法院查封。 張慧這一次申請執行人是夏淮出租車中心。 通過查詢我們了解到,袁女士購買房子是在2004年5月份,而房子兩次被查封時間都袁女士購房之后。那么,袁女士和房主的購房協議是否具備法律效力?現在她想辦理過戶手續該怎么辦呢?夜新聞隨行律師給袁女士支了個招。 江蘇茂通律師事務所李慧:這個房子已經是這位女士的了,只是說最后欠缺一個法律的過戶手續,因為她04年買房子時候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而且已經合理支付價位15萬塊錢,并且拿到了產權證明和土地證明,而且她已經實際入住在這個房子六年多了,現在只是因為賣房子的客觀原因暫時不能過戶,所以我認為這個房子目前為止只是說沒有過戶,還是屬于這位女士的。 張慧那么這個房子被凍結是否有效的? 江蘇茂通律師事務所李慧:查封了這個房產在這個女士買房子之后,我們認為這位女士向查封法院提出異議,把這個情況說清楚,讓法院查封解封,然后可以要求過戶。 律師建議袁女士,現在可以帶齊房子的所有資料,到查封這套房子的法院提出異議,把房子的情況說清楚,法院在了解情況將房子解封后,袁女士就可以到產權處辦理房屋過戶了。另外律師也表示,如果房產查封是在房屋買賣之前,那么房屋買賣協議就不具備法律效力。所以在這里也提醒購買二手房的市民,最好在簽訂購房協議付清房款之前最好能和房主到產權部門查清楚房屋的具體狀態,并且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詳細問題請咨詢房產糾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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