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程富建) 昨天,江蘇省物價局發文對全省的房產收費政策作出重大調整:將產權登記費分解為房產登記費和測繪費。同時計費方式變從值計費為從量定額計費。調整后費用總水平平均降幅達15%至20%,對房價偏高的南京地區降幅更大。
房屋所有權登記分住宅房和非住宅房區別對待。住宅房登記費統一按套計收,每套收費標準為80元。經濟適用房和首次上市的房改房減半收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辦理住宅房所有權登記,每套收取20元;非住宅房所有權登記費統一按宗定額收取。
新政策規定,注銷登記不收費,房屋他項權利(包括抵押權、典權等)登記費,住宅房按每套80元收取,非住宅房按不超過上述非住宅房登記費標準的60%收取,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按規定核發一本房屋所有權證書,免收工本費,向一個以上房屋所有權人核發房屋所(共)有權證書時,每增加一本證書收取工本費10元。此外,企業因實施改革改組改造及國有資產產權交易過程中所發生的產權登記費,對已有產權證書的,只收取每證10元工本費,無證書的或國有資產產權交易中的登記費,每平方米收0.30元,最高不超過4000元;對破產兼并企業及特困企業按每平方米0.15元收取,最高不超過2000元。
房產測繪費是經營服務性收費,由開發經營者交納。南京和蘇錫常地區的住宅房按2.50元/平方米收取,其余地區按2元/平方米收取;非住宅房,南京和蘇錫常地區按4元/平方米收取,其余地區按3元/平方米收取;對存量房及其他非交易房的測繪費,南京和蘇錫常地區的住宅房按2元/平方米收取,房改房、經濟適用房按此標準的50%收取,非住宅房按3.50元/平方米收取。其他地區住宅房按1.50元/平方米收取,非住宅房按2.50元/平方米收取,若房屋面積和結構不發生變化,每件收取不超過20元的配圖資料費。省物價局有關人士指出,上述產權登記費與測繪標準均為省定最高標準,具體標準由各省轄市根據實際情況,按照產權登記費與測繪費總水平有所降低的原則制定。
《江南時報》 (2002年06月19日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