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呼和浩特9月27日專電(李富 楊占文)在不少人看來,房產證就是自己房產的唯一身份認證。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房屋交易產權管理中心的同志提醒,今年《房屋登記辦法》實施后,今后房產證不再是買房賣房的唯一憑證,房屋登記簿才是房屋產權的“戶籍”。
在赤峰市房屋產權交易大廳,人們在辦理房屋登記時,工作人員都會進行詢問,明確是單獨所有還是共同所有,共有房屋的,共有人必須全部到場明確產權份額進行登記,夫妻共有房產也必須照此辦理。
據赤峰市房屋交易產權管理中心介紹,今年7月1日,建設部《房屋登記辦法》正式實施,其中規定,房屋產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自記載于房屋登記簿時發生效力,房產證記載的事項,應當與房屋登記簿一致。新辦法中,房屋登記簿將成為房屋產權的“戶籍”,而且更具權威性和法律效力。當房屋權屬證書與房屋登記簿記載不一致時,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否則以房屋登記簿為準。
據悉,目前赤峰市房屋交易產權管理中心正對原有的房屋登記業務進行整合,進一步規范房屋登記行為,以保證登記工作盡快由單純發證向建立房屋登記簿轉變,改變過去長期養成的以房屋權屬證書作為權利人唯一合法憑證的觀念,確保房屋登記簿的統一性、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