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6月27日消息:昨天,南京市物價局公布該市房屋所有權登記費新的計費方式和收費標準。
住宅房登記費統一按套計收,每套收費標準為80元,經濟適用房、首次上市的房改房減半收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按每套20元收取。
非住宅房所有權登記費統一按宗定額收取,以一獨立產權人申請登記房屋為一宗,其房屋超過5幢的,每5幢為一宗。具體收費標準(均按房屋建筑面積分類計算)為:100平方米及以下每宗200元。100平方米以上至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下同)每宗400元;500平方米以上至1000平方米每宗600元;1000平方米以上至2000平方米每宗1000元等。
注銷登記不得收費。房屋他項權利(包括抵押權、典權等)登記費,住宅房按每套80元收取,非住宅房按非住宅所有權登記費收費標準的60%收取。
房屋所有權登記部門按規定核發一本房屋所有權證書免收工本費。房屋他項權利登記期滿或注銷后,繼續利用同一房屋申請他項權利登記的,只收取他項權利證書工本費10元。不再收取登記費及其他費用。
企業實施改革改組改造及國有資產產權交易過程中發生的房屋所有權登記費,已有產權證書的只收取房屋所有權證書工本費,每證10元;對無證的或國有資產產權交易中的登記費,按每平方米0.3元收取,最高不超過4000元;對破產兼并企業及特困企業按每平方米0.15元收取,最高不超過2000元。
該新標準自7月1日起試行兩年,7月1日前已申請登記的,仍按原收費標準執行。
編輯:張慧 來源:南京晨報 作者:孔祥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