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甄靈宇律師著《房屋買賣法律自助手冊》(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0年5月第1版 孫洪林主編)
律師提示
預告登記是相對于正式登記而言的一種預備性房地產登記,目的是為滿足當事人保全房地產登記順位的需求,防止商品房預售中存在的“一房多售”不規范行為出現。預購商品房申請預告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是商品房預售合同雙方當事人。
預購商品房的預告登記申請人應是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需提交的資料是:
(1)《上海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當事人身份證明或者單位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委托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原件)。
預購商品房轉讓預告登記除需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交:
(1)預購商品房權益轉讓書或者預購商品房轉讓、抵債等合同(原件);
(2)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證明(原件);
(3)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預告登記的辦件期限是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7日內,領證時需攜帶權利人(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和已繳登記費收據、受理時的收件收據。領證時要仔細核對《房地產登記證明》。
應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的預告登記,一方當事人未提出申請的,另一方當事人可單方申請預告登記。除需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交:證明房地產權利變動的法律關系已經形成的文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