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產權登記?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預售商品房購房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所有權登記,取得房屋權屬證書。
一、辦理產權登記須提交的資料
辦理商品房產權登記須提交的資料
(1)權屬申請書、委托書、法人代表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2)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土地使用證;
(6)紅線圖;
(7)建筑平、立面圖(竣工圖);
(8)測繪機構提供的房屋面積計算圖;
(9)竣工驗收務案表。
辦理新建的房屋產權登記須提交的資料
(1)申請書、墻界表、委托書、身份證復印件;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平、立面建筑圖紙(竣工圖);
(4)竣工驗收備安表;
(5)土地使用證;
(6)紅線圖;
(7)測繪機構提供的房屋面積計算圖圖。
辦理抵押登記須提交的資料
(1)申請書、委托書、抵押書、抵押雙方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
(2)房地產權證;
(3)抵押合同(經公證處公證或見證);
(4)貸款合同(經公證處公證或見證);
(5)抵押擔保書;
(6)金融許可征復印件(或公證書);
(7)查檔答復書;
(8)評估報告;
(9)婚姻狀況證明(私人);
(10)抵押權人營業執照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按揭登記須提交的資料
(1)申請書、委托書、抵押人身份證復印件;
(2)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
(3)購房發票;商品房購銷合同;
(4)購房抵押借款合同(經公證處公證或見證);
(5)查檔答復書。
注:以上所有提交復印件的必須交驗原件。
二、收費項目、標準及收費依據
根據粵價函(1999)532號文房地產初始登記費100平方米及以下的每宗收90元,超過100平方米的每宗加收10元。
三、辦事時限
(一)、對申請確認權屬登記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個工作日內核發房地產權斑點;
(二)、對申請他項權利登記的,在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核準登記。
凡在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范圍內,通過新建、改建、轉讓、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獲得房地產權的,必須辦理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手續。
(一)商品房轉讓登記
1、商品房購銷合同(有預售登記的提供預售登記合同,原件);
2、商品房權屬證明書(復印件);
3、申請書、委托書、當事人身份證(查驗原件,收取復印件);
4、購房發票(原件);
5、契稅納稅申報表(97年10月1日前成交的免)(原件)
6、完稅發票(原件);
7、檔案查詢報告書(注明是否已辦抵押、查封、拆遷停辦手續等限制產權的事項,原件);
8、面積測繪報告書(原件);
9、評估核價報告書(原件);
10、其他有關資料。
(二)二手樓轉讓(含判決轉讓、繼承、贈與)登記
1、房地產轉讓合同、法院有效文書、公證處出具的房地產繼承、贈與公證書(原件);
2、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3、申請書、委托書、當事人身份證和婚姻狀況證明文件(查驗原件,收取復印件);
4、契稅納稅申報表(原件);
5、完稅發票原件);
6、檔案查詢報告書(注明是否已辦抵押、查封、拆遷停辦手續等限制產權事項,原件);
7、面積測繪報告書(原件);
8、評估核價報告書(原件);
9、其他有關資料。
(三)房改房上市登記
1、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2、房改辦出具的同意上市審批書(原件);
3、國土部門出具的房改房上市土地出讓金等有關完稅憑證(原件);
4、原產權單位出具的公共面積交易價分攤繳款憑證(原件);
5、申請書、委托書、(原件)當事人身份證和婚姻狀況證明文件(查驗原件,收取復印件);
6、房地產轉讓合同、法院有效文書(原件);
7、契稅納稅申報表(原件);
8、完稅發票(原件);
9、檔案查詢報告書(注明是否已辦抵押、查封、拆遷停辦手續等限制產權事項,原件);
10、面積測繪報告書(原件);
11、評估核價報告書(原件);
12、其他有關資料。
(四)《商品房預售登記冊》備案登記
1、《商品房預售登記冊》(預售人填寫,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