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一個文明古國,古人云,百善孝為先。可是,在北京朝陽區(qū)卻有這樣一名男子,竟然將自己的父母趕出家門,非法承租父母的房產(chǎn)。近日,法院采取了強制騰房的措施。維護男子父母的權益。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原來,王老先生在朝陽區(qū)有一套80平米的三居室,和自己的夫人都是高級知識分子,家庭條件是非常不錯的。雖然在外人看來是非常讓人羨慕的家庭,可畢竟家家有一本難念的經(jīng),王老先生家這本難念的經(jīng)來自于兒子小王。
兒子小王是老王和夫人唯一的兒子,因為夫婦二人工作的特殊性,出國都是家常便飯,所以對兒子小王的照顧就落下了一些。小王上初中的時候因為打架斗毆,讓學校開除回家,就直接輟學了。夫婦二人一直勸說小王回歸校園,小王也不聽話,反而埋怨上了父母。
小王越來越變本加厲,開始游手好閑,長期無正當職業(yè),還總是和父母要錢。王老先生每次想到這里都流下了傷心的眼淚。不僅如此,小王還對父母非常的不客氣,甚至說虐待也不為過,據(jù)老兩口講,2005年因為實在承受不了兒子的虐待,老兩口抱著“逃命”的心態(tài)出國常住,2012年回來后發(fā)現(xiàn)位于朝陽區(qū)的房產(chǎn)已經(jīng)被兒子霸占出租。夫婦倆還有一套房,一直都瞞著兒子,沒有敢告訴他回國后,就一直住在這套房間了。
二老想的是,自家的兒子,霸占了房產(chǎn)就霸占吧,反正自己還有一套房,也落個清凈。可是誰想到,在2014年,小王得知此事,撬鎖將這套房也霸占出租,逼得老兩口不得不在外租房居住。忍無可忍的二老終于將自己的兒子告上了法院,法院多次通知騰房無用后,采取了強制騰房的措施。
滬律網(wǎng)提示:為人子女,最重要的就是要懂得感恩,孝順父母,這才是子女應當做的事情。本案中,小王強制霸占父母的房產(chǎn),讓父母出外租房住,其行為令人發(fā)指。非法承租的行為,最終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根據(jù)我國《憲法》第39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第51條規(guī)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chǎn),經(jīng)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上海房產(chǎn)律師表示:房子可能是很多父母一生最為貴重的物質(zhì)產(chǎn)品,但是還有更加貴重的精神寄托,就是子女。小王傷透了父母的心,給父母巨大的傷害,無論是從道德還是法律來說,都應當受到嚴厲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