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過戶流程:
1、買方咨詢
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簽合同
賣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證件,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辦理過戶
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后,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相關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申報審核批準后,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
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
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后,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銀行貸款
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后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后批準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
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并結清所有物業費后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2016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
(一)查詢戶籍狀況。在交易之前,查詢房屋戶籍狀況是非常必要的。房屋戶籍通常是由該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管理。一旦遷戶有問題,買方可以拒絕購買。
(二)核實相關證件。購買二手房時,買方可以要求賣方出示戶口本,自己復印后留印戶口復印件,以確認房子的戶籍狀況。
(三)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買賣合同時,可以在合同上注明相關條款,買方要明確兩方面:一方面是付款的時間,買方只有在確認所購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時,才可以付清全部的購房款;另一方面是明確了違約責任,就可免除買方在損害方面的舉證責任,不必在訴訟中搜集證據證明自己所遭受的損害。
(四)房屋權屬清晰。了解房屋權屬,俗稱“摸家底”。房屋權屬是否清晰,賣方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完全產權,直接決定了房屋交易安全性。例如:商品房得有兩證、“房改房”得有房改協議。而且產權人和賣方必須是同一人,不然虛假售賣,或買了房辦不了證,都將直接影響到交易安全。
(五)物業交割清晰。物業交割包括水、電、煤氣、停車費,以及物管費等,這些金額雖不大,但是交割不清會遺留下很多問題,如果原業主拖欠房屋有關債務會給新業主入住帶來困擾。
(六)付款時間清晰。買賣雙方需在簽訂購房合同時約定好付款流程,首款、尾款分別于何時支付,約定絕對日期,不要用“過戶后付余款”,此種約定過于模糊,“過戶”有很多時間點,如遞交過戶資料、兩證均已至買方名下等,一定要明確。
(七)稅費承擔清晰。二手房交易涉及稅費金額是筆不小的開支,雖然由誰支付均已在辦證條款里明確,但其中一方如賣方在交易過程中認為個稅、營業稅負擔過重,想毀約或者抬高售價等,都將給交易帶來諸多麻煩。所以應該事前明確,以防止房東為轉嫁稅費而抬高房價。
(八)違約責任清晰。無論是買賣雙方自行交易還是通過中介交易,都應在購房合同上明確雙方責權,確定履約時間和違約責任,這樣才能約束雙方義務的履行,即使發生分歧也有據可依,進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