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詳解了房產過戶價格限定:過戶合同中載明的房地產價格應當是受讓人按照本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取得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同時文章還提供了包括房產過戶,房產過戶價格限定,房產過戶價格等相關信息咨詢。
房地產過戶的價格由轉讓當事人協商議定,但新建安居房、平價房買賣的價格應當由市物價部門和市住宅建設管理部門核定。
房地產買賣、交換或者抵債的,其過戶合同中載明的房地產價格應當是受讓人按照本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取得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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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過戶費用有哪些?房產過戶的政策性收費包括房產過戶的契稅,其中普通住宅按評估價*1.5%;非普通住宅按評估價*3%。房產過戶的個人收入調節稅:(評估價-原購入價)*20%。房產過戶的營業稅:住宅購入不滿兩年的:評估價*5.55%;非普通住宅購入兩年以上的:(評估價-原購入價)*5.55%;普通住宅購入兩年以上的免交。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