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陳先生購買了一套80平方米的二手房,最近在辦理過戶手續(xù)時卻被房管部門告知不能正常交易,原因是該房產擁有多個產權人,所有產權人都同意出售才能過戶。
房管部門工作人員介紹說,在二手房市場上,有12種房源是不能上市交易的: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只取得使用權的,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鑒定為危房的;
以標準價購買,尚未按成本價補足剩余價款,向全產權過渡的房屋;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興建的房屋;
已被列入拆遷公告范圍的房屋;
所有權共有、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所有權有糾紛的房屋;
已經抵押,并且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的房屋;
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屬轉移的房屋;
房屋已出租他人,出賣人未按規(guī)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權等權益的;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