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讓自家通暖氣,還得為別人欠下的取暖費“埋單”。買了這樣的二手房,真讓人上火。記者從鞍山的幾家房屋中介機構了解到,目前,因欠取暖費引起的二手房交易糾紛正在逐漸增加,就此,記者采訪了專業人士。如果不想被“忽悠”,在買二手房前,千萬別忘了請業內人士給要買的房子把把脈。
欠不欠取暖費,口說無憑
癥狀:買二手房時,賣主一再保證不欠取暖費,也簽了合同,等到交取暖費時才知道取暖費欠了好幾年,要想通暖氣,必須把欠費補齊。此時再找賣主理論,別說找不到人,就是找到人也要不來錢。
診斷:鞍山市某房屋中介公司王經理介紹,目前,辦理房屋產權證更名無需出示不欠取暖費的證明,這樣方便了二手房交易,但因取暖費引發的糾紛也多起來,尤其是趕上賣房單位欠取暖費就更麻煩。如果打官司,為了幾千元錢覺得不值,這種情況下,買方通常只能自認倒霉。
處方:王經理介紹,在付房款之前,應親自到房屋的供暖單位仔細查詢該房屋是否欠取暖費,如果不欠費,最好請供暖公司出具書面證明,保存備用。如果實在沒有時間,也可以委托正規中介公司代為辦理。
夫妻共有住房,都要簽字
癥狀:在鞍山鐵東的好地段買了個門面,可沒過多久,賣房人的媳婦就找上門來,說自己壓根兒不知道這事。原來,丈夫背著妻子賣的房子還把房款花光了,把房子退回去又難以要回房款。
診斷:鞍山市正大律師事務所郭繼偉律師介紹,如果房子確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任何一方都沒有單獨處置的權利。這種情況下,買房人只能將房屋退回,而此時涉及的金額至少有數萬元,多則十余萬元甚至數十萬元,要不回房款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真是費神費時又費錢。
處方:在買房之前,一定要弄清楚賣主的家庭狀況,因為產權證上登記的房屋所有者不一定擁有全部產權,因此在辦理二手房過戶手續時,必須經過所有產權所有者的同意。
產權證不更名,不算過戶
癥狀:由于出售未滿兩年的商品房要加收5.55%的稅費,在購買這類房屋時,雙方只簽書面協議,再到公證處公證,等到購買該房屋滿兩年時再到鞍山市產權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
診斷:郭繼偉律師介紹,房屋屬于不動產,我國法律對不動產實行所有權轉讓登記公示制度,因此,只簽協議公證,不辦理過戶手續,房屋的所有權并未發生轉移。
處方:郭律師建議,購買二手房必須盡快到房產部門辦理更名手續,如果對相關手續不了解,可以咨詢律師或正規中介機構,千萬不要為了省小錢而流失了大錢。
產權證真假,現場查驗
癥狀:買了二手房只私下簽了合同,沒辦過戶手續,交了房款,才發現賣房子的人是個假房主,出示的產權證也是假的。
診斷:如果遇到這種情況,買方必須將房屋返還給真正的房主,再找假房主討要房款。但假房主一般提供的相關信息也是假的,想索賠往往困難重重。
處方:交房款之前一定要到房產部門查驗產權證的真實性,如果通過中介購買,則要委托給正規的、有專業資質的房屋中介辦理。
使用權交易,得單位同意
癥狀:買了公房使用權,可沒有事先得到產權單位同意。
診斷:據了解,辦理公房使用權轉讓手續時,必須經過房屋產權單位的同意。一旦未經產權單位同意就私下轉讓房屋使用權,雙方的合同也成了一紙空文。
處方: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轉讓手續前,一定要事先了解房屋產權單位是誰和是否同意轉讓使用權,辦手續時,最好有房屋產權單位的書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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