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無償贈與房產如何繳稅?
答:1、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4)通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
除此之外,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予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2、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征收營業稅:
(1)離婚財產分割;
(2)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3)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4)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3、個人無償贈予行為,對受贈方按市場價格計征百分之三的契稅:
對于《繼承法》規定的法人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屬于贈與行為,要征契稅。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對享有家庭財產共同共有權的成員,承受被分割的家庭財產,不征收契稅。
4、對受贈方按市場價格計征萬分之五的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