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律師鄧洪15日指出,婚姻法規往往是按照當事人在哪里結婚或離婚來確定司法管轄權的。王寶強與馬蓉是2009年在河北邯鄲結的婚,而且現在他們要在中國北京朝陽區法院辦理離婚,為此他們這一樁離婚案要按照中國的法律來判決。
鄧洪說,如果他們是在加州結婚或離婚,王寶強與馬蓉的離婚案件即會出現不一樣的情況,即這一案件會按加州法律判。他說,若王馬一案在加州審理,王寶強與馬蓉在帕沙迪納的房產則屬于夫妻間的共同財產(Communityproperty),按照加州的法律,夫妻間的共同財產是要對半分的。
鄧洪說,如果當事人的婚姻是美國境外婚姻,但在加州有財產,如王寶強與馬蓉的婚姻,即他們結婚與離婚都在中國辦理的,那么王馬結婚或離婚分配財產的適用法律就應該是中國的法律,而加州的財產僅是王馬兩人所有財產中的一部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