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進行房產抵押貸款存在一定的風險,當這些風險產生時有哪些防范措施呢?在進行房產抵押貸款前是否有哪些措施可以預先防范的呢?具體內容請看本文詳細介紹:
防范房產抵押貸款風險的措施:
(一)進行抵押貸款前做好調查工作
銀行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前,要認真做好貸前調查工作,詳細了解借款人用來抵押的房產是否已經租賃他人。
1、對房產“先租后抵”請看的檢查。
如果出現“先抵后租”的情形,即抵押人在設定抵押權后,又將抵押物出租。在這種情況下,已登記的抵押權的效力優先于租賃權,銀行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
2、對房產是否屬于“一物多押”的檢查。
如果屬于“一物多押”,銀行要經常開展貸后檢查,掌握借款人和抵押房產的情況,一旦出現影響貸款歸還的不利因素,及早采取有利措施,盡量減少貸款損失。辦理抵押貸款時,銀行應要求借款人將房產和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便于處置變現。房產抵押登記的期限比抵押貸款的期限要長,銀行應有充足的時間處置抵押房產。
(二)土地的性質和使用期限要明確
銀行辦理抵押貸款前,要調查清楚房產所占用土地的性質,對于出讓土地要分清是屬于住宅類還是屬于工業類。根據土地的性質,查看土地使用期限是否到期,對即將到期或已經到期的土地,其地上附著物不得辦理抵押貸款。對于劃撥用地性質的房屋土地,銀行應與借款人簽訂合同,要求借款人在處置房產時補交土地出讓金。
(三)貸后檢查須加強,防止土地用途變更
銀行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前,應查看土地使用證上填寫的土地用途與借款人實際使用用途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不予辦理抵押貸款。即使辦理前一致,銀行也應在貸款發放后進行貸后檢查,查看借款人土地實際用途是否發生變更,根據情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五)共有財產抵押要求所有財產共有人簽字
銀行在辦理房產抵押貸款時,應通過房產證和其他途徑詳細了解房產的實際所有權情況。對共有財產,要真正掌握究竟有多少個財產共有人?財產共有人是否同意用房產抵押辦理貸款?只有經財產共有人全部同意,銀行才可以給予辦理,同時還應要求所有財產共有人共同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