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二手房業務流程如下:買賣雙方簽定購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到個貸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如果您已婚,請夫妻雙方一起前來),中心工作人員經過審批通過后,由建行出具《貸款承諾書》,作為購房者辦理貸款手續的依據。憑身份證原件領借款合同的貸款支付憑證回單。所需經過的流程為:受理柜(受理貸款申請)-保險柜(辦理保險)-簽約柜(簽訂借款合同)-公證柜(辦理合同公證)-簽約柜(領取貸款合同)。
在取得《貸款承諾書》并就所抵押的房屋辦理保險后,即可持上述資料及《貸款承諾書》、擬用于還款的建行儲蓄存折和儲蓄卡或建行信用卡、保險單、與中心簽定《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有關法律性文件,并辦理公證手續(如果買房者已婚,需夫妻雙方一起前來)。
如果夫妻雙方或其中一方不能親自前來簽定合同,需授權委托另一方或第三方代為辦理貸款相關手續。授權委托書需經公證,且受托人有轉委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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