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貸款屬于消費貸款或者叫商業貸款,其利率比普通房屋按揭貸款高,周期要短但是你現在是二套房的話按揭的話利率應該會高點。這個是因為兩者貸款的目的不一樣。
區別:(1)按揭和抵押在法律上的區別 按揭要產生所有權轉移,抵押則不變更所有關系,因此二者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及享有權益不同。 按揭受益人經所有權轉讓成為所有權人,享有擔保物的所有權。 抵押則不發生所有權轉移。抵押人仍保留擔保物的所有權,抵押權人是非所有權人,只享有抵押權,即對抵押物的支配權。在按揭訴訟中, 按揭受益人以所有權人的身份和名義參加訴訟,而抵押訴訟中,抵押權人的身份只是抵押權人。
(2)目的及運作上的差異 按揭和抵押擔保的基本目的在于保證債務的履行。 但二者在目的和運作上仍有區別:
1)按揭人按揭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的減少風險和盡可能多地借得款項; 按揭受 益人按揭的目的主要是出于保證收益的考慮。理論上,按揭受益人是所有權 人,較之抵押權人享有更多權益。
2)在借款目的上,按揭人的目標指向和按揭物是同一的, 借款的目的是購置房屋,取得房屋產權,而抵押人抵押借款的目的不是為了取得抵押物。 而是為了其他的目的的借款。
3)運作上的區別 房地產抵押: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 。其基本程序:在抵押人先取得產權證的前提下,辦理他項產 權證,以產權證抵押而持有他項產權證。 按揭:則是在按揭人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情況下進行的。一般是先辦理他項產權證作為抵押擔保,產權在付清購房款后由房地產開發單位轉給按揭受益人, 所有權證由按揭人持有。
4)抵押和按揭牽扯的當事人不同 抵押一般牽涉兩個當事人: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一般不再需要擔保人,是單純的“指物借錢”, 按揭是在按揭人在按揭受益人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權時進行的,需要原所有人或業主作中間人,以便實現錢、物、 權分離狀態下的動作。因此,原業主或所有者往往要作為擔保人,使按揭有三個當事人 “按揭人、按揭受益人、按揭擔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