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抵押貸款,又稱按揭,是指銀行向貸款者提供大部分購房款項,購房者以穩定的收入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而在未還清本息之前,用其購房契約向銀行作抵押,若購房者不能按照期限還本付息,銀行可將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申請資料
1.房產證
2.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
3.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
4.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
5.收入證明
6.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
7.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銀行對帳單
8.為提高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折、車輛行駛證等等)
個人房產
1、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及發票原件;
2、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
3、配偶身份證原件/房地產共有人身份證原件
4、婚姻證明(結婚或未婚證明)
公司房產
1、房屋產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購房合同及發票原件
2、企業法人身份證明、法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加蓋公章)
4、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
在建工程
1、土地使用證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5、營業執照
6、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抵押貸款流程
1.借款人貸前填寫居民住房抵押申請書,并提交銀行下列證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經濟收入證明;借款擔保人的營業執照和法人證明等資信證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關住房所有權證件或本人有權支配住房的證明;抵押房產的估價報告書、鑒定書和保險單據;購建住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文件;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3.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
4.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并進行公證。
5.貸款合同簽訂并經公證后,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6.貸款結清,貸款結清包括正常結清和提前結清兩種。①正常結清: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類)或貸款最后一期(分期償還類)結清貸款;②提前結清:在貸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結清貸款,須按借款合同約定,提前向銀行提出申請,由銀行審批后到指定會計柜臺進行還款。貸款結清后,借款人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憑證領回由銀行收押的法律憑證和有關證明文件,并持貸款結清憑證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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