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具備下列條件者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
(1)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件;
(2)廣州市常住戶口的,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6個月);
(3)非廣州市常住戶口的,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
(4)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購房首期付款符合規定:一手樓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購房總價的20%,二手樓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購房總價的30%;
(6)簽定了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7)所購房屋可用于抵押;
(8)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規定的其他條件。